閩監管協[2016]56號
各監理企業:
根據《關于啟用“福建省工程監理企業信用評價系統”的通知》(閩建辦建[2016]57號)文件要求,請各監理企業認真組織學習《福建省工程監理企業信用綜合評價暫行辦法》及三份評價標準(閩建[2015]7號),及時主動報送企業通常行為信息,確保申報信息真實、有效?,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受理時間
1、企業通常行為獎勵信息
自2015年1月1日起發生的獎勵信息,請各監理企業于2017年1月1日起,在“福建省工程監理企業信用評價系統”(以下簡稱“系統”)填報《工程監理企業信用信息申報表》,上傳相關文件、材料等掃描件,并將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報送至省協會秘書處審核確認。
2、企業通常行為不良信息
數據采集自2017年1月1日起的不良信息,按照閩建[2015]7號文件實施評價。司法機關裁判、省級其他監督部門、省級以上監督部門作出的不良信息,請各監理企業于2017年1月1日起按評價暫行辦法如實向省監理協會主動申報。省級以下其他監督部門作出的不良信息,請各監理企業于2017年1月1日起按評價暫行辦法如實向不良行為發生地的同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主動申報。
3、省協會自收到企業紙質申報材料起,受理企業通常行為信息申報,并在受理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完成申報材料審核,按評價標準實施評價并納入評價系統公示。
二、申報材料
(一)企業通常行為獎勵信息
1、工程監理企業信用信息申報表;
2、獎勵信息獎項文件、考核評定文件、通報表揚文件等材料;
3、工程質量類獎項獲獎文件未能體現工程監理企業信息的,需提交委托監理合同、《竣工驗收證書》等相關材料;
4、科學進步獎項需提供獲獎成果中體現工程監理企業工作內容等相關材料。
(二)企業通常行為不良信息
1、工程監理企業信用信息申報表;
2、載明不良信息的文書、文件、事故調查報告等材料。
以上申報材料一式一份,均須提供原件及復印件進行核對。
三、聯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鼓樓區北大路113號菁華北大2-612室福建省工程監理與項目管理協會秘書處
聯系人:林秀英 楊 溢
電話:0591-87569904 87833612
傳真:0591-87817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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